都说人不能犯同样的错误,可来自昭通彝良县的这位老兄却在同一桩事情上连栽了4个跟斗,先后4次因触犯盗伐林木罪而受审获刑。11月9日,彝良县法院对外通报了这起被告人杨某述盗伐林木案。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杨某述,家住彝良县,已年近5旬。
据彝良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9年间,他曾先后3次盗伐林木,分别在1993年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200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9年又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度过了漫长的铁窗生涯。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但杨某述出狱后,并未汲取教训,而是重操旧业盗伐林木。今年7月6日,被告人杨某述与朱某华口头协商,即由朱某华将彝良县龙安镇后山村落水洞组石包坪子的一片林子卖给杨某述砍伐,由杨某述办理相关砍伐手续。7月10日至11日,杨某述再次在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带领他人共砍伐树木60株。经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杨某述砍伐的树木为柳杉,近30立方米。
7月14日,杨某述主动到彝良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11月7日,彝良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结了这起备受关注的滥伐林木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人杨某述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为以案释法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彝良法院选择了公开透明的阳光司法方式,在赶集天的彝良小草坝天麻交易市场,公开审理了该案。
当天,当地赶集群众、小草坝小学师生、天麻种植大户、采购天麻的商家共1000余人旁听了该案审理,中国庭审公开网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同步直播。
春城晚报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乐华方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