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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昭通一男子出狱后绑架改嫁前妻非法拘禁罪获刑3年

  • 野马啸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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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10/18 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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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刑期间,前妻和朋友结婚了,这让刘某耿耿于怀,刚刑满释放没几个月,刘某就将前妻从昆明绑到昭通,并“扣押”在一间出租屋里。近日,刘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官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0年,刘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过减刑,2015年7月,刘某刑满释放。
  刘某服刑期间,前妻马女士和朋友结婚了,这让刘某一直耿耿于怀。出狱后,刘某准备找马女士报复。
  2015年10月24日8时许,刘某邀约2名朋友在昆明市官渡区永胜路附近将马女士强行推上一辆面包车,3人开着面包车将马女士拉往文山方向。
  途中,马女士还被刘某拉下车拳打脚踢,并要求马女士说出她现在的丈夫在哪里。随后,刘某又将马女士带到昭通一名亲戚租住的出租房内关起来,并将马女士的电话拿走,限制了马女士的人身自由。
  次日早晨,刘某将马女士带到昭通车站附近时,马女士趁刘某买东西之机,坐上了一辆昭通至昆明的车,回到昆明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马女士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经调查,2015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在官渡区将刘某抓获。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刘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官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在非法拘禁期间,刘某还殴打、侮辱被害人并致被害人轻伤,刘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刘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
  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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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坑老主角
  • 发表于:2016/10/18 11:59:29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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