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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昭通永善县一村民不听劝诫违规操办酒席被处分

  • 逍遥的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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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9/29 12:56:27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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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 永善县纪委监察局以作风整治为契机,专项开展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治理活动,以刚性的制度力促全县党员干部严守"规矩",以浓烈的宣传氛围倡导社会民俗新风,以强力的“铁纪”狠刹"大操大办"之风。

9月15日,永善县纪委接群众举报溪洛渡镇溪洛渡社区油坊三社村民黄宗明(永善县中医医院临时招聘人员)以结婚为由给母亲60岁生日祝寿。

永善县纪委当日立即组织工作组前往现场,并安排在中医院工作的其姐黄宗凤和姐夫马万友进行劝阻,当日黄宗明表示不再进行操办。16日,再次接到群众反映黄宗明仍按原定计划进行操办,永善县纪委工作组再次到现场督促溪洛渡党委、县中医医院和溪洛渡社区进行制止,基本劝返了前来赴宴的群众,黄宗明违规操办酒席的行为方才制止,其行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

永善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由溪洛渡社区对当事人黄宗明以欺骗手段申报违规操办寿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按社区村规民约严肃处理;由永善县中医医院对其违规操办不听劝阻,以及其姐黄宗凤和姐夫马万友劝阻不力进行问责处理;由溪洛渡镇纪委对社区副主任刘才凤为其违规申报提供虚假证实和社区副支书李盛平审核把关不严进行问责处理;由永善县纪委对溪洛渡镇党委、县中医医院和溪洛渡社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宣传不到位,溪洛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县纪委已对镇党委分管领导、包村领导、纪委书记,县中医医院院长、党组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永善县纪委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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