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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昭通巧家县破获首例网络诽谤案

  • 骑着蜗牛去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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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839
  • 回复:3
  • 发表于:2015/3/30 10:02:17
  • 来自:云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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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昭通巧家县公安局破获首例网络诽谤案,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告田某和被告张某的冲突,发生在2015年1月20日,在广州打工的巧家籍田某到巧家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报称:“前男友张某(家住四川省宁南县大同乡新场村二组)在《天涯社区》、《百度贴吧》等多个网上社区贴吧发帖诽谤她患有艾滋病、性病及辱骂的信息,致使自己在广州打工的同事议论此事,严重影响她正常生活,请求网安部门处理。”
    经查,田某与张某恋爱后,张某成天在家不务正业,2013年9月田某便向张某提出分手,分手后田某就离开巧家前往广州打工,期间张某一再要求田某和他和好,但田某在广州已和他人谈起恋爱。张某因爱生恨,2014年3月至今分别以“上帝你好坏”“奠t梅”“天涯最傻的男人”“人山人海早贱”等虚拟身份在《天涯社区》、《百度贴吧》、《爆料吧》等各大知名论坛、贴吧发相关诽谤田某患有艾滋病、性病及辱骂田某的信息,累计达9个,实际点击浏览量累计200余次,转发数量累计10次。
   日前,在四川省宁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和葫芦口派出所的配合下,依法将家住四川省宁南县大同乡的张某传唤至葫芦口派出所,张某如实向公安机关坦白了自己在网上发表的言论没有任何根据,并对自己的不理智行为表示后悔,张某的行为构成了诽谤他人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给予了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巧家县公安局处理的第一件涉及网络诽谤案件。为此,网安民警提醒,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网络上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将依法追究诽谤人的刑事责任。请各位网民坚守道德底线。(通讯员 施汝春 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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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古人
  • 发表于:2015/3/30 10:20:52
  • 来自:云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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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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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な傻吖頭
  • 发表于:2015/3/30 17:54:55
  • 来自:云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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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纯白色记忆﹌
  • 发表于:2015/3/31 9:39:15
  • 来自:云南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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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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