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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11/12 11:19:00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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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昭通彝良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微信”成婚的离婚案件,曾经为“微友”变为夫妻的二人,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捺印的那一秒,相识两月即成婚的“微信”夫妻关系宣告结束。 陈某与张某二人于2013年9月通过微信“摇一摇”相识,两人在网络上相谈甚欢,两月后便举行了婚礼,并领取了结婚证。 可真正在现实中共同生活后,家庭不再是虚拟的经营。不久二人因琐事便发生矛盾。陈某认为张某经常无故与其吵闹,并有家暴行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受理该案后,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召集陈、张二人进行庭前调解,并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倾诉。调解过程中,张某认为,造成今天的局面双方均存在过错,双方确实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了,同意与陈某离婚,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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