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县人民法院获悉,大关县首例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案终结,村医赵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00元。
2021年11月10日,大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某村村医赵某某乱收取费用”的群众举报线索开展调查,发现天星镇某村卫生室村医赵某某在2021年1月1日至11月期间存在多次开具阴阳处方、串换药品、在医保系统虚传橘红痰咳颗粒等七种药品的违法事实。2022年3月,县医保局依据《服务协议》向村医赵某某追回违规费用66031.65元,处违约金14324.62元,并在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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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医保局将村医赵某某涉嫌欺诈骗保的线索移交大关县公安局。公安部门随即展开立案侦查,查实了赵某某虚开处方、串换药品、在医保系统虚传药品的违法行为。被传唤后,赵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在审查起诉阶段,赵某某也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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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大关法院开庭审理了赵某某诈骗医保基金案件。经审理认为,村医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开处方、串换药品、在医保系统虚传药品等方式诈骗医保基金,诈骗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赵某某有自首情节,退赔了全部案款,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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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不是“唐僧肉”,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