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二大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扣留了以下车辆。请机动车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在3个月内(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5月07日)携带相关手续到我大队各办案单位接受处理(联系电话0870-2166463、0870-2165185)。
昭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二大队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北郊大李子园23号
交通违法涉案车辆经公告3个月内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依法处理。交通事故涉案车辆经公告3个月内仍未领取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