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远亲不如近邻
然而绥江县新滩镇的雷某与徐某
却因为土地使用发生纠纷
大动干戈、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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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与徐某两家人是上下坎的邻居,但两家人在长期的邻里相处生活中,常常因一些小事而发生争吵,比如你家的鸡不在了、菜被摘了,就互相怀疑是对方做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日积月累,导致两家人常年不相往来。
两家人唯一的交集,就是一条横在徐某家后堰沟田坎上的一条土路,供两家人出行,但是今年年初,这唯一的交集也“断”了。年初,徐某在平整自家土地时,将两家唯一通行的土路挖断,并重新在自家地里开了一条新路通行,这条路直达自家门口的院坝;而雷某家周围都是成片的李子树,住房周围又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原来通行的土路被挖断后,日常的生产生活就不得不从徐某家院坝内通过。前不久,当雷某背着玉米杆从徐某家院坝路过的时候,徐某便不许雷某通行,导致双方发生争吵,进而大打出手。新滩派出所为了将两家的矛盾从源头予以彻底解决,立即联合镇综治办、村干部赶赴争议土路现场,在田间地头现场办公,以法理教育、情理感化、事理说服,劝解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提出了调解方案:徐某家让出原来小路的位置,由雷某家自行修缮后使用,雷某不再从徐某家院坝内通行。经过大半天的劝解,两家人同意了民警提出的调解方案,并在派出所民警、综治办和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印,并互相赔礼道歉,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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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之间出现一些小摩擦、小误会在所难免。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大家应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少一些冲动和争执,只有小家和睦,社会才能够更和谐。
来源 | @昭通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