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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涉嫌高空抛物罪!鲁甸卯家湾一老人凌晨将垃圾从16楼扔下

  • 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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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0459
  • 回复:1
  • 发表于:2022/9/30 10:38:31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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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提升”榜上有我|砚池派出所查处一起高空抛物案

2022年9月26日,鲁甸县公安局砚池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高空抛物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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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10时左右,砚池派出所接到一位物业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砚池街道街道办事处雨露社区16栋1单元门口,疑似楼上有人高空抛物,请公安机关前往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案发地,经过多方调查和调取监控视频核实,发现是现住在16栋1单元16楼的住户罗某林于9月26日凌晨2时左右丢下来的。罗某林因不想下楼扔垃圾,于是将一袋垃圾从自家窗户扔下,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尽管如此,高空抛物涉嫌构成高空抛物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罗某林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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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此,鲁甸警方提示广大群众:高空抛物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管好自己的小孩,禁止高空抛物,发现此类行为请立即制止,并及时报警。

来源 | @鲁甸警方

  
  • 定格——惊鸿一瞥
  • 发表于:2022/11/7 17:52:07
  • 来自:云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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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房住着,下楼遛弯时顺带带走垃圾,养成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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