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但仍有少数驾驶人侥幸心理十分严重!今天小编要说的这位驾驶人,不仅准驾不符,还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上路,完全就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2022年7月6日16时41分许,绥江公安交警在县府街公安局路口30米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云C2**65黑色普通二轮摩托车上乘坐5人,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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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驾驶人付某准驾车型为C1,其行为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告知违法行为后现场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通知其15日内到我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7月13日,绥江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付某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50元,驾驶证记10分的处罚。
绥江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C1”驾驶证不是万能的,机动车驾驶证分为多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机动车也不同,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应当驾驶与自己驾驶证载明的准驾机动车。
一次违法载人,可能让你抱憾终生;一时疏忽大意,可能给亲人带来难以磨灭的悲痛;一次心存侥幸,可能让你付出血的代价。为保证行驶安全请按规定载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 | @绥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