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小贴士
婚约财产纠纷的主要特征:
(1)解除婚姻的男女是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
(2)婚约财产纠纷不以当事人双方达到婚龄为要件。婚约关系仅是引起财产关系的事实行为,当事人双方即使不具备法定婚龄的条件也可能缔结婚约,如果年龄过小,则须承受社会舆论谴责等后果,但是法律并不干预。
(3)婚约财产纠纷深受传统民俗及道德观念的影响,这类纠纷目前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婚约财产的数额也逐渐增加,由此引发的纠纷广受关注。因为双方当事人最初的目的是缔约结婚,在无法缔结婚姻的前提下易产生较大的矛盾从而具有较大的社会风险,大关法院针对性建立类型化纠纷调处机制,整合妇联、乡镇、基层组织等解纷资源,用心、用情、用力促进纠纷解决并当庭履行,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做为民服务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