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朋友着急又借钱无门
一男子仗义担保后帮朋友成功借款6万元
没想到朋友不还钱还失踪……
4月18日
昭通市大关县法院执行局
通报了这起比较典型的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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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急需借款6万元
他做担保后吃了官司
2015年4月,大关县吉利镇村民赵某和住在同一个乡镇的朋友李某以及家住大关县寿山镇的朋友陈某一起吃饭喝酒。席间,李某自称急需用钱,提出向陈某借款后被拒。于是,李某邀请赵某为其担保。
随后,酒意正浓的赵某爽快同意做李某的借款担保人,并在李某写下的借条上签上其姓名,还摁上了手印,帮助李某从陈某处借款6万元。
让赵某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次出于好心的借款担保,却让他吃了“官司”:李某借款后从未偿还,并且不知踪迹。在李某逾期仍未还款后,赵某被债权人陈某要求偿还6万元债务,拒绝了陈某后,赵某和李某双双被陈某起诉到大关县法院。
在法庭上,赵某辩称自己只是出于好心才做了担保,也没有和李某分钱及从中获利,只是签了一个名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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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为朋友“摊上”6万元债务
大关县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情况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担保人赵某和债务人李某承担这笔6万元案款的连带偿还责任。赵某后悔万分。
判决生效后,陈某向大关县法院申请执行赵某和李某偿还借款,但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某的所有财产进行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而李某已外出务工多年并且无法取得联系。
于是,申请人陈某向大关县法院提供了担保人赵某的财产线索,该法院依法对赵某的财产进行了控制,但赵某拒不配合该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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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大关县法院依法对赵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在办理拘留手续过程中,赵某诚心悔过,深刻认识到自己当时为了给他人面子而草率签字担保的错误行为,并联系妻子先凑钱偿还陈某2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如果债务人李某还不了钱,担保人赵某有偿还能力,必须承担这笔6万元债务。”大关县法院年执行局法官提醒:给人做担保,必须谨慎对待,不能随意签字,以免把自己“套”进去。
来源 | @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鲁洪彬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