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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全力落实“长江禁渔”!昭通盐津公开通报3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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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3/1 15: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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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长江禁渔”不手软,守护碧水蓝天不停歇!2月28日,昭通市盐津县公安局公开通报了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和1起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案,并表明了盐津警方结合盐津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定位,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零容忍”、打防结合的决心、信心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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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3人捕捞河鱼100多公斤

早在2021年12月21日,盐津县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盐津县滩头乡新田村细沙社河道内有人使用电鱼机电鱼”的报警后,民警现场查获野生鱼类活体共计153条,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虽已逃离现场,却被办案民警迅速锁定后开展教育规劝工作。2022年1月7日,嫌疑人罗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非法捕捞水产品作案3起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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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9日,盐津县庙坝派出所抓获涉嫌使用电鱼机电鱼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并移交森林警察大队侦办后,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文某某抓获归案,经调查查明:2021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文某某伙同陈某某以盈利为目的,先后多次使用电鱼机、地笼网等工具,在庙坝镇高坎村白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非法捕捞野生鱼类,先后作案35起,共计捕捞野生鱼类100多公斤,渔获物销往盐津、镇雄、昭通等地,从中获利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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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文某某、陈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已被盐津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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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80岁老人捕捞河鱼一审获刑8个月

2021年9月2日,盐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开展长江禁捕工作巡逻,当巡至盐津县普洱镇小洞村江底坪路段时发现有人正在使用地笼网在关河内捕鱼,随即巡逻民警立即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余某某(男,时年80岁)当场抓获,当场收缴捕鱼工具地笼网一副、渔获物黄骨鱼5条、船钉子2条,随后办案民警又在其家中查获野生黄骨鱼、船钉子等渔获物2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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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家住普洱镇,于2021年7月以来以捕捞鱼类水产品食用和出售为目的,在未取得合法捕捞手续的情况下,使用禁用工具地笼网,在关河普洱镇小洞村江底坪河段捕鱼,先后作案6次,共计捕获黄骨鱼、船钉子等野生鱼类300余条,总重约2.5公斤,其中渔获物约1公斤已被其食用。

2021年12月14日,余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盐津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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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男子非法收购340余只“木怀”被公诉

2021年9月17日9时许,盐津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普洱镇串丝村收购野生动物青蛙”的匿名举报后,立即赶往案发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1个小时后,办案民警在普洱镇串丝村马草湾处将涉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李某某(男,时年52岁。四川宜宾人)抓获,同时查获其用于运输野生动物的红色三轮摩托车一辆,在该车内查获疑似蛙类野生动物104只共计17.4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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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从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全以收购中药材等物品为由,长期往返于盐津县、水富市两地,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向盐津普洱镇、滩头乡等地农户收购野生木怀(棘腹蛙)、乌梢蛇等野生动物,数量较大。分别向犯罪嫌疑人肖某某非法收购野生木怀(棘腹蛙)10次共计300余只,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非法收购野生木怀(棘腹蛙)一次共计40余只,滩头乡生基村村民焦某某非法收购野生乌梢蛇一次共2条。

目前,盐津县公安局于2021年9月17日对该案立案侦查,2021年12月16日移送盐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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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工作

将打造成守护生态安全的名片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障民生。2021年以来,盐津警方努力将“长江禁渔”工作打造成为守护生态安全的一张名片,采取了下列有力措施:

部门联动打造“禁渔主力军”:

盐津警方联合水务、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重点河道、水库、水产交易市场、餐饮门店等高频次开展联合突击执法,从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等各个环节,强化线上排查、市场巡查和协同防护,挤压违法犯罪生存空间,切实落实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动执法、研判会商、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现已设立段警长1名、片警长10名,全面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河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防控,切实把“段警长月巡、片警长周巡”的警长巡河责任制制度落到实处。

宣传发动构建“治水共同体”:

强化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普法宣传,以“守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盐津公安在行动”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2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实践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关河、白水江流域、上清河流域、周边群众家中、沿河沿江街道、农贸市场和餐馆,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料、张贴禁渔通告和宣传标语、解答群众疑虑,宣传法律政策,已向社会发布警务信息20余条,增强了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着力打造警政、警民合力的“治水共同体”。

断链严打架起“禁渔高压线”:

在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方面,盐津警方织密“防护网”,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发挥联勤联动执法效果,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获取线索、拓展案源,在深化打击上全面突破、战果突出,破获了犯罪嫌疑人余某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起和李犯罪嫌疑人某全等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全链条案件21起,全力维护了生态资源平衡。


来源 |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袁剑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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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3/2 14: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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