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纠纷冷静处理 ,冲动行为害人害己
为贯彻鲁甸县公安局“今冬明春”专项行动要求,鲁甸县公安局龙树派出所积极开展打击治安违法犯罪行动。龙树派出所在鲁甸县公安局春节值班民警和县局巡特警大队的全力支持下查处一起因婚念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案件。
2022年2月4日23时12分,龙树派出所接到家住龙树镇的钟某文电话报警称:2022年2月4日8时53分左右在鲁甸县龙树镇,其弟弟钟某宽,被20多个不认识的人追在自己家的门上打伤,请公安机关前往处理。接到报警后龙树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理。经过调查,2022年2月4日08时许,耿某荣(昭通市昭阳区苏甲乡人)、陶某兰(昭通市昭阳区苏甲乡人)、钟某平(鲁甸县龙树镇人)三人因婚恋关系发生纠纷,耿某荣与耿某灿、耿某勇、耿某港、耿某剑、郭某江、耿某东、耿某迪、朱某林、耿某谢、李某方等人到鲁甸县龙树镇钟某平家找到钟某平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后耿某荣、耿某灿、耿某勇、耿某港、郭某江、耿某东、耿某迪、耿某谢等人与钟某平、钟某宽发生抓打,致使钟某平、钟某宽头部受伤。
案发后,带班所领导立即向县局汇报,在鲁甸县公安局春节值班组民警和县局巡特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第一时间查清案件事实。经鲁甸县公安局批准,依法对耿某荣、耿某灿、耿某勇、耿某港、郭某江、耿某东、耿某迪、耿某谢分别处于十一至十四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并处六百元罚款的处罚,给予钟某宽行政拘留四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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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耿某荣、耿某灿、耿某勇、耿某港、郭某江、耿某东、耿某迪、耿某谢、钟某宽已送鲁甸县行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鲁甸县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遇到婚恋、家庭、邻里等纠纷请依法冷静妥善处理,冲动是魔鬼,最终是要受到惩罚的,不要等到进了拘留所、看守所、乃至跨进监狱大门的时候才知道唱“铁窗泪”。
来源丨@鲁甸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