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津县公安局滩头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快速反应,与村民一道同心协力扑灭一起山林火灾,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维护了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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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滩头派出所接到辖区李某某报警,称其在地里焚烧玉米杆的时候,不小心把附近山林烧燃了,请求处理。警情就是命令,灭火刻不容缓,接到求助后,滩头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协警共9人赶往现场灭火。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起火地点为半山坡上,燃烧面较广,且不远处还有村民住房,火势一旦扩大后果不堪设想。为及时控制火情防止火势继续蔓延,民警立即开展灭火工作,附近村民纷纷前来增援,警民联手建立隔离带,使用消防器材、树枝和铁铲等工具扑打火苗,清理着火点附近的枯枝树叶及易燃物。在民警和村民的齐力救援下,经过半小时左右的工作终于将火势扑灭。为防止火星复燃,民警在火灾现场附近进行了仔细巡查,确保扑救彻底,不留隐患。
经调查,当日村民李某某在焚烧秸秆时,因风势较大,将火星吹走后引发山火,所幸火灾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损失。在现场,民警对李某某及现场群众进行了防火宣传教育,告知群众用火一定要倍加小心,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警方提醒:冬季天干物燥,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请广大群众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严禁野外焚烧,谨防火灾。
来源 | @盐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