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为打牌输钱、跟人吵架以及家庭琐事,竟一时想不开,心急火燎地在加油站点燃汽油自焚……12月28日,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这起放火案。
通报称,2021年2月1日,彝良县某加油站女职工文某某因打牌输钱和跟同事发生争执,加之个人家庭问题难以解决,一时想不通后企图自杀。随后,文某某找来塑料装满汽油,进入该加油站营业厅,往自己身上泼洒汽油,然后用打火机点燃汽油,随后同事将火扑灭,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文某某的脸部已被严重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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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文某某为发泄情绪,在加油站放火自焚的行为,足以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构成放火罪。
2021年11月26日,彝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彝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彝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文某某有期徒刑3年。
对于该放火案,承办检察官进行了点评:文某某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冷静,选择用错误和极端的方式来宣泄情绪、逃避问题,不仅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还造成了烧伤自己的后果,她自己也因触犯法律而身陷囹圄,着实让人扼腕和反思。
来源 | @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王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