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9日02时50分许,绥江公安交警接到报警:“在绥江县中城镇金江路(龙腾大道)三角村后坝十一组雷氏山庄路段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子坠于公路下方二十三米农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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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救援,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号牌为川Q3376X轻型货车坠于公路下方的二十三米的农田里,民警在进行救援时一股浓烈的酒精味从驾驶员刘某权身上传来,经过抽血送检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刘某权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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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驾驶员刘某权正确使用了安全带,车祸发生时的猛烈撞击及强大的惯性并未将刘某权甩出车外,只是头部和左脚不同程度受伤,目前生命体征平稳,该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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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坐人,不管是坐在前排还是后排,上车后,第一件事便是系好安全带,不要嫌麻烦,关键时刻能保命。
来源 | @绥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