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检查网发布一则案件起诉书,云南昭通26岁女子(案发时)为了与他人一起生活,将农药混在中药中,让其丈夫喝掉,最终致被害人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裁判文书网截图)
该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杨某美是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人,因与被害人薛某甲夫妻感情不和,打算离开薛某甲与他人共同生活。2019年1月31日晚21时许,杨某美在鲁甸县某农村家中,以“照顾”生病的丈夫薛某甲为由,将少量农药混入到煎好的中药里,给薛某甲喝掉,致薛某甲中毒呕吐后昏倒。
随后,杨某美打电话给亲属前来送薛某甲到鲁甸县人民医院抢救,未告诉医生实情。2月3日,因病情恶化,亲属将薛某甲转院至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2月23日8时许,薛某甲因医治无效死亡。经综合检验鉴定,薛某甲的死亡原因系百草枯农药中毒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杨某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7月被鲁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8月8日被执行逮捕。
2020年1月,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美为达到与他人共同生活的目的,使用剧毒农药毒下毒致被害人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
— END —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