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南城派出所查(破)获6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追回被盗手机11部,挽回群众损失20000余元。
2021年8月29日19时许,陈兴某(男,汉族,24岁,贵州省威宁县人)和马飞某(女,26岁,贵州省威宁县人)到派出所报警称:当日18时许,在昭阳区元宝山体育场打篮球中途发现放在篮球板下陈兴某价值500元的OPPO手机、马飞某价值3000元的OPPO手机被盗。接警后,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经大量比对、研判、分析及走访调查,2021年8月31日,民警分别在昭通市实验中学内、昭阳区第一中学内、区一中外出租房内、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外将李颢某、付晓某、刘传某、邓得某、杨升某5名嫌疑人抓获,追回被盗手机11部。经工作查明,2021年7月中旬至8月底,犯罪嫌疑人刘传某伙同付晓某、杨升某、邓得某、李颢某在昭阳区元宝山体育馆及通江路体育馆盗窃他人手机6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