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4日晚,盐津交警在开展端午节交通违法夜查统一行动中,查获三起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6月14日晚20时许,盐津交警牛寨中队在柏兴线28公里200米兴隆三岔口查获王某友涉嫌酒后驾车,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38mg/ML100已属酒后驾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酒车王某友酒后驾车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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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月14日晚21时许,盐津交警城区中队在盐井镇老县城复烤厂路口50米查获袁某涉嫌酒后驾车,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73mg/ML100已属酒后驾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袁某酒后驾车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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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月14日晚22时许,盐津交警普洱中队联合中和派出所在沱中线查获刘某春涉嫌酒后驾车,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28mg/ML100已属酒后驾车。经查,刘某春还涉嫌准驾车型不符、车辆未购买强制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刘某春酒后驾车、准驾不符、未购买强制险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其作出驾驶证记24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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