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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1/5/29 10: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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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相争动口又动手 咄咄逼人治安转刑事2021年1月15日中午,鲁甸县公安局桃源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村民马某竹报警称:其公公婆婆、姑子及其丈夫对其实施殴打,请求处理。接到指令后,桃源派出所处警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经查,家住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村民马某竹(女、40岁)在其家中因与婆婆蔡某花(女、64岁)发生几句口角,马某竹就“比鸡骂狗”的肆意诅咒、谩骂蔡某花,蔡某花的女儿李某(女、36岁)刚好回娘家看望父母,听到马某竹对自己母亲的诋毁、辱骂,李某便上前对马某竹进行劝阻,马某竹非但不听劝解,还“指桑骂槐”恶语相向,中伤姑子李某,李某便与马某竹发生争吵,气愤之下李某便动手撕扯马某竹的嘴巴,马某竹、李某姑嫂二人就互相抓打,在抓打中蔡某花担心怀有身孕的女儿李某遭遇不测,便上前劝阻,马某竹认为婆婆蔡某花是在“拉偏手”,随后三人就互相抓扯、互相推搡,继而发生打架,并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桃源派出所对该警情及时受理为行政案件,并开展调查处理。在调查期间,考虑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家人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难免会有磕磕碰碰,为了不再发生此类事件,日后好和谐相处,便组织双方到桃源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马某竹丈夫李某位(蔡某花之子)声称:如果需要调解处理,其母亲蔡某花、妹妹李某必须出三十万才能解决媳妇马某竹被殴打一事,不然就把母亲蔡某花、妹妹李某“抓起来”关着,桃源派出所组织调解未果后,便开展后续工作。随后,马某竹丈夫李某位多次到桃源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问道:为什么殴打自己妻子的“犯人”还不抓起来,为什么还让这些“凶手”成天逍遥法外,你们派出所的到底要怎么处理,你们派出所的是不是不管,如果管不了的话我就去找相关部门反映。桃源派出所对该行政案件,进一步深挖彻查,并开展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鲁甸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该案件转立为刑事案件,2021年5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鲁甸县公安局决定对马某竹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送至鲁甸县拘留所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蔡某花、李某母女取保候审。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为何咄咄逼人,大打出手,刀刃相向,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对于婆婆,你已经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了,为什么不能理解媳妇呢?对于媳妇,你才刚开始熬,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婆婆,何必那么较劲呢?沟通是一门艺术,处理婆媳关系更是一门技术,值得大家深思和学习!来源 | @鲁甸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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