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每一项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彝良交警大队奎香中队查获一名无证且酒驾两项严重违法行为齐聚一身的“胆大”司机!
2020年3月12日18时35分许,彝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奎香中队在辖区巡逻至巴爪至奎香K30+200M处时,发现有一辆号牌为云C***56号普通两轮摩托车行迹十分可疑。随即,执勤民警立刻进行拦截检查,此时骑车男子神色慌张,更加证实了执勤民警的怀疑,执勤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该男子谎称驾驶证没有带在身上。在与该男子交谈过程中,执勤民警又闻到了浓烈的酒味,执勤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回奎香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经查,驾驶人名叫王某武,奎香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7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武对自己无证、酒驾的行为供认不讳,最后,王某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无证、酒驾的违法行为都是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驾、无证驾驶危害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持证驾驶,远离酒驾。
来源:@彝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