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17时30分许,5名小学生抱着一样东西,急匆匆地来到昭通市大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遇上了刚刚执勤回来的民警,双方随即发生了一段小对话,引出了一个小故事。
▲视频
对话实录——
民警:孩子们,你们有什么事儿吗?
孩子:叔叔,我们是(大关县)笔山小学的(学生),有事情来找你们。
民警:喔,啥子事?(你们)遇到麻烦了?
孩子:叔叔,我们没遇到(麻烦)。刚才,我们5个(同学)一起放学回家,走到南门街农贸市场时,看见地上有一把刀子,刀子还有刀鞘装着。我们就把刀子捡起来,大家商量后,(决定)要这把刀子交给警察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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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孩子们,你们咋个知道这东西捡到(后)要交给警察叔叔的呢?
孩子甲:叔叔,这不是一般性的菜刀、水果刀,这把刀就像电影里面的匕首,用来防身的,这是不是管制刀具呀?
孩子乙:叔叔,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警察的装备里也有这种匕首,我们就把它送过来交给你们。
孩子丙:叔叔,我们学校开学时,有警察蜀黍来给我们上过法制课,讲了交通安全、毒品的危害,还讲了管制刀具方面的知识,我们的老师也给我们讲过(类似的内容),这个肯定是管制刀具嘛。
民警笑着回复道:孩子们,这就是警察不准购买的管制刀具了,是匕首中的一种。就算是你们经常看见的水果刀,同样不能带在身上。所以,你们今天的做法是正确的,蜀黍要给你们点赞。
听后,几个孩子相继表示道:叔叔,不用(点赞)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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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看着这5名小学生活蹦乱跳地回了家,在场民警欣喜地点头称赞,然后把这把管制刀具带到办公室,并联系大关县巡特警大队的民警前来收回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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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民警了解得知,捡到匕首后交给民警处理的这5名小学生,分别是笔山小学六年级学生杨盛林、郭忆洋、陈安旭、陈天玉和五年级学生李明瑞。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宋星坤 周元顺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