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4日,鲁甸县公安局龙头山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名虚构事实寻衅滋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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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日至2020年6月3日期间,翠屏村小冲子社社员熊某芝在某手APP上发布多条自拍视频,视频中称自己家路不通,没有水吃,喝水要去山上背,怪社长罗某林不让她家修路,不给她家通水,并称社长罗某林在为老百姓办理低保、落户时私自收取费用,辱骂社长“一家死亡,社长是狗、是小人”以及称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为狗官等辱骂性话语,熊某芝发布的视频最高的一条播放量为8万余次、分享34次,经调查核实熊光芝所发布视频的内容不属实。
熊某芝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鲁甸县公安局依法处予熊某芝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群众擦亮双眼,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来源:@鲁甸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