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COP15”安保维稳工作以来,为切实维护文屏镇辖区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鲁甸县公安局文屏派出所结合“三查六告知”及“治安洼地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向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亮剑,坚决杜绝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滋生。2021年1月6日,鲁甸公安局文屏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8人 ,有效净化辖区治安风气,进一步打击震慑各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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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1时20分左右,李某文(男,鲁甸县文屏镇人)打电话到文屏派出所报警称:其走到鲁甸县文屏镇文化广场大电视前时,不知何由被两名男子(具体信息不详)用手殴打,请公安机关前往处理。接警后文屏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取证,李某朝(男,鲁甸县文屏镇人)、马某雕(男,鲁甸县茨院乡人)两人叫李某文站住,后两人对李某文进行殴打,导致李某文面部、鼻子受伤。李某朝、马某雕对自己殴打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马某雕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给予李某朝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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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4日2时36分左右,文屏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鲁甸县文屏镇人工湖某烧烤店门口有10多个人提着凳子在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张某荣(男,鲁甸县乐红镇人)、姚某勇(男,鲁甸县乐红镇人)等人与高某奎(男,鲁甸县文屏镇人)等人因喝酒双方发生口角,之后发生打架,在打架过程中使用凳子殴打对方,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文屏派出所民警将双方违法行为人依法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双方对自己殴打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张某荣、姚某勇、高某飞、张某广、高某奎、杨某全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决定。
打架斗殴案件往往是因为鸡毛蒜皮的琐事引发,只因矛盾双方都在气头上,管不住“口”,管不住“手”,导致各方成本递增。
警方提示:打架有成本,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动手需要三思。春节临近,请那些法治观念淡薄、遇事不冷静、易冲动的人能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远离打架,以免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