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2020年11月14日13时54分许,林某驾驶一辆号牌为云CL**28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途经小草坝镇小草坝村时,与年仅3岁的幼儿赵某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后经警方调查,年仅3岁的幼儿赵某当时在家门口路边玩耍时,想横穿马路到对面去找小伙伴玩耍,突然从路边窜出,谁知,在窜出时,与正在通过该路段由林某驾驶的云CL**28号小型普通客车碰撞,被车辆带倒在地,所幸,事故只造成赵某脚膝部受伤,无生命危险。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林某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幼儿赵某在道路上通行时,未在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下通行。双方负同等责任。
彝良交警提示:由于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较为淡薄,所以车辆在途经学校、村庄、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并注意观察周围情况,随时做好制动准备。
由于学龄前儿童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家长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培养孩子交通安全意识
家长要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利用各种机会教孩子认识交通信号标志,了解交通安全常识,让孩子从小树立起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家长应该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在街道上、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追逐打闹以及学骑自行车等;不要在停车场内玩耍,游戏时尽量远离停靠的车辆,以免车辆的突然启动或出行对孩子造成伤害。
2、指导孩子安全过马路
家长要在日常生活中,言传身教,指导孩子在过马路时选择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要横穿马路,也不要跨越护栏和隔离墩。应看清交通指示信号,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过马路。年龄较小的儿童过马路时,应该由成人带领。小学生上下学时,不可多人在马路上横排行走,不要互相推搡打闹,应当排队在人行道上行走;另外,要教育儿童在街上和马路上行走时,不要埋头看书或玩玩具,以免发生意外。
来源:@彝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