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日,赵某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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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2020年8月12日22时许,水昭高速交警在执法站开展“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夜查时,一辆车牌号为云A932**的小型轿车从执勤人员身旁疾驰而过,就当执勤人员都以为此人强行冲卡时,却见该车在楼坝服务区卫生间门口停了下来,执勤人员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面对交警的的检查,驾驶人无动于衷,打开车门径直走向卫生间,车内酒气“飘香”,对执勤人员的检查直接无视。凭直觉,该男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随即,执勤民警立即将这名驾驶人拦下,要求其出示证件,并询问其是否饮酒,该男子支支吾吾,言语不清,俨然一副“酒鬼”状态,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值为136.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当事人赵某勇对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随后,现场执勤民警开具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将赵某勇带至水富市人民医院提取静脉血样送检,经宜宾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赵某勇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47.0mg/ml,已达醉酒标准。据赵某勇交代,8月12日当晚,其在水富市某饭店与朋友聚餐喝酒后,欲独自驾车前行200多公里回到昭通,在楼坝服务区遇到交警检查时,本想稀里糊涂假装“急”上卫生间蒙混过关,没想到“闯关”失败。
喝酒时是“酒仙”,被查后变“酒鬼”,从仙风道骨到丑态百出,道出了喝酒开车的最终结果,与其说他是不幸的,不如说他是幸运的,如果不被交警查获,醉酒驾驶200多公里的结局令人无法想象,还是那句话“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否则,轻则获罪判刑,重则家破人亡。
来源:@昭通高速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