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用户连续6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供电企业必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要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的规定。鲁甸供电局通过清理,现清理出以下长期不用电用户。
请以下用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2020年8月27日至9月6日)到鲁甸供电局各辖区供电所或鲁甸文屏镇卧龙社区284号鲁甸供电局(鲁甸世纪大道)201办公室办理销户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鲁甸供电局将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强制销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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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甸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