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水昭高速(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执法办案区,驾驶人杨某和李某“一见如故”。素不相识的两人显得格外的亲切,彷如多年挚友在“谈笑风生”。其实两人都是来处理自己准驾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今天是他们“自由”的最后一天,等待他们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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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从2020年8月10日说起,水昭大队五中队在江底停车区开展“百日行动”工作。上午9时许驾驶员李某驾驶号牌为陕D*****的重型仓栅式重型货车进入查缉区,执勤人员立即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查验过程中李某出示的“C1M”类驾驶证却惊呆了执勤人员,随即询问李某,C1类驾驶证可以驾驶重型货车吗?李某尴尬的笑着解释道,自己请的驾驶员请假回家了,自己只有“硬着头皮把车开回去”。没想到刚开一段路就被你们查到了。对李某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民警依法开具《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违法车辆并通知其15天内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办案过程中李某感叹道幸好你们及时发现了我的违法行为,并制止了我,没有让我最终酿成大祸。
无独有偶,11日五中队继续深推“百日行动”工作进度,期间再次查获一起准驾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晚10时许,一辆云C牌照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查缉区,该车见前方有交警执勤便将车停在停车区入口处,这“可疑”的现象引起执勤人员的警觉,车辆短暂停留后,缓缓驶向查验区,民警随即上前检查,并询问刚才的异常行为是何缘故,驾驶员杨某见事情败露便主动交代停车的目的是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自己没有驾驶证,便将车停在停车区入口与乘客李某调换位置,企图躲避交警检查。随后执勤人员通过警务通查询,证实杨某未取得与所驾驶车辆的最高准驾车型,只持有“E”类机动车驾驶证,对杨某涉嫌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违法行为,执勤人员依法扣留了该机动车,并告知杨某15日内到水昭大队接受处理。
8月20日,两人不约而同来到水昭大队五中队接受处理,办案民警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李某、杨某涉嫌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处拘留行政处罚。
来源:@昭通高速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