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鲁甸县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近日,鲁甸县公安局桃源派出所及时查处一起发布虚假疫情扰乱公共秩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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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1日14时30分许,鲁甸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鲁甸县桃源乡拖姑村村民马某某在拖姑村一微信群,针对疫情发送虚假信息。内容为 “阮家院子某家孙子,从外地刚回来,现在病发了,在抢救,估计抢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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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16时许,桃源派出所民警将马某某口头传唤到桃源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讯问,马某某如实陈述了其在微信群发送虚假疫情违法事实。因管控及时,该条虚假疫情信息无他人转发,未造成恶劣影响,马某某发布虚假疫情信息情节轻微,鲁甸县公安局给以马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鲁甸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