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16时40分,彝良县荞山派出所接到报警,荞山镇双河村观音安置点一名男子骑摩托车堵在道路中间不让行,可能喝酒了。荞山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迅速出警,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已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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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该驾驶员赵某强,彝良县荞山镇人,处警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还是一位“熟人”,2019年7月4日,赵某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彝良县公安局立为危险驾驶案侦办,并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正在取保候审期间。仅仅过去4个多月,该男子又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群众举报查获。
经民警调查,赵某强当天在自己家里喝了二两多白酒,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去小草坝雄马村途中,行驶到荞山镇双河村观音安置点,因遇到熟人喊他下车耍哈再走,并拉了一下他摩托车后面的水烟筒,赵某强就把车停在路中间发“酒疯”,并把扶贫工作队的工作车辆堵住不让通行。扶贫队员多次与赵某强交涉让其推开摩托车让行,该男子均不予配合。扶贫工作队员发现该男子说话不正常,便问他“喝酒没有”,赵某强称“喝不喝无关紧要的”,还说“就等他摆斗,你们打110也无所谓”。面对扶贫工作队员及周围群众的劝止,赵某强依然不让通行,最后无奈只能向彝良县公安局荞山派出所报了警。
目前,赵某强已被彝良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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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彝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