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2时许,鲁甸县水磨镇嵩屏村梁梁上社洪某云家位于村子中间的牲畜厩被他人放火烧毁,牲畜厩在燃烧过程中被洪某云家及周围村民发现,周围村民20余人经过两个余小时全力扑救才将火势控制并扑灭,厩内两头黄牛和两只羊被烧死,牲畜厩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近5万余元人民币,因该牲畜厩与周围房屋、住宅相连,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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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鲁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协同水磨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线索称其女婿康某权有作案嫌疑,因洪某云之女既康某权之妻洪某彩于2019年6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康某权将妻子离家出走的原因归结于洪某云家,曾对他人提起要报复洪某云家。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认为康绍权(男、1982年11月10日生、鲁甸县水磨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14日,根据局领导安排,刑侦大队民警及水磨派出所民警连夜驱车赶往玉溪市红塔区,根据摸排,在玉溪市红塔区北市区花鸟市场外的路边找到了康某权驾驶的一辆蓝色五菱牌面包车,通过蹲守,于2019年11月15日19时20分许,将做工回来开车的犯罪嫌疑人康某权抓获。
经过审讯,康某权如实交代了其因其妻子离家出走后,对其老丈人家怀恨在心,想通过放火吓唬其老丈人家,并于2019年11月12日乘坐班车返回鲁甸县龙头山镇翠屏村后步行至鲁甸县水磨镇嵩屏村梁梁上社洪某云家,并用其随身携带的一个红色一次性打火机点燃洪某云家牲口房边上的一堆麦草的犯罪事实。
目前,康某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