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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云南村民非法持枪狩猎一头野猪换来三年徒刑

  • 残花为谁悲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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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8/12 10:59:39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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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警方对外通报一起近期查获的,利用非法持有的射钉枪,进行非法打猎的案件。查获射钉枪7支,缴获野猪制品10.4公斤,刑事拘留3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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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宁洱县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当场在普义乡普治村村民李建某家中的冰柜内查获野猪制品10.4公斤。根据掌握的情况,民警将李建某及同村的黄忠某、李宗某等四人带回审讯,四人交代查获的野猪是7月14日用射钉枪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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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逃避打击,几人在打猎后把枪支藏匿在野外,并共同约定不向外人透露打猎的事实。7月24日和30日,民警根据嫌疑人交代,先后在普治村后山山林的一个石块下和一个树洞内查获射钉枪7支。经过辨认,其中三支射钉枪为7月14日参与打猎的李建某、李宗某、黄忠某所有,其余4支暂无人认领。因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及非法狩猎,李建某、李宗某、黄忠某三人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另外一名涉嫌参与非法打猎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目前正对剩下的4支射钉枪来源以及其余几名人员参与打猎的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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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宁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李金介绍,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该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保护野生动物,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一经发现违法行为,森林公安局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处理。(央视记者 李劲松 毕晓东)

来源:环球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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