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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9/7/2 1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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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5日,盐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快递员监守自盗的案件,并当庭宣判,将被告人梁某绳之以法。 2019年1月7日18时许,时任中通快递公司快递员的梁某将其负责配送给信誉通讯手机店刘某的两个包裹私藏,将包裹内的2部华为畅享MAX手机、1部小米PLAY手机据为已有后,予以出售。经鉴定,被盗华为畅享MAX手机单价1999元,小米PLAY手机单价1933元,共计价值5931元。另查明,被告人梁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1月12日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梁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盗财物已全部追回返还了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对新罪与前罪实行并罚。法庭遂作出如下判决:撤销被告人梁某原故意伤害罪缓刑,对本次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合并原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六个月,总和刑期一年零四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梁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网购已然成为当下大众消费的流行方式,快递公司作为连接买卖双方的桥梁纽带应积极完善其内部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减少内部员工违法犯罪的机会。快递工作人员也应当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切勿被贪欲之心蒙蔽良知,不仅丢了工作还让自己身陷囹圄。作为社区矫正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要认真改造,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再行差踏错,否则不仅失去改过自新的机会也终将自偿新罪与前罪并罚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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