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必须具备驾驶资格,考取相应的驾驶证,这是对我们自身安全的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的负责。
下面这位货车司机竟然想出
“办个假证,蒙混过关”
的办法来解决。
殊不知,
真的假不了,
假的也不可能成为真的。
6月26日,昭阳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青岗岭中队执勤民警在凌子口执法服务站开展专项行动,14时50分,一辆号牌为川Q93***重型自卸货车进入执法服务站,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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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车辆靠边停下,执勤民警请其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驾驶人向民警出示了B2驾驶证。
执勤民警拿到驾驶证一看,很快发现该驾驶证上的字体和正常驾驶证上的字体存在一定差异,民警随即对该驾驶证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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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执勤民警查询,驾驶人“杨某磊”的真名叫陈某君,驾驶人陈某君原持有的C1驾驶资质已经被注销。其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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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陈某君已经构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正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陈某君揣着所办的假驾驶证跑起了运输,却被经验丰富的执勤民警一眼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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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驾驶人陈某君驾驶的机动车,收缴了其使用的伪造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示
驾驶人员应当依法获取驾驶证,而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也给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带来威胁。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昭阳微交警、昭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