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6日,彝良县公安局荞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彝良县荞山镇海坝村某组的邵某美(女,59岁)无理阻碍贫困户常某会家修建房屋,影响困难群众有一个安全房屋的梦想。在扶贫队员对其劝导时,邵某美不仅不听劝,还辱骂扶贫工作人员。
荞山派出所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连夜收集证据资料,固定相关证据,违法人员邵某美对其违法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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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邵某美以一己私利影响群众建设房屋,影响群众脱贫,且辱骂扶贫工作人员,虽然其年纪较大,且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但在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对其教育的情况下依然不听从劝阻,反而辱骂他人,社会影响极坏,为达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地,彝良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邵某美从严从重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工作花絮:出警路上的艰辛 由于目前荞山镇正在建设脱贫道路,因此道路泥泞湿滑,民警不得不推车前进,最后由于道路实在不具备出警车通行,民警们不得不弃车步行到出警地点。
为了快速到达处警地点,最后民警乘坐群众的农用运输车抵达出警地点。
原标题:【法治扶贫】彝良警方:违法不在年纪大小,阻碍脱贫工作依然要被拘留
来源:彝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