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的温馨提示
为了规范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畅通、 有序,推进昭阳区中心城市“四城同创”和“城市道路文明畅通行动计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有关法律条款之规定,现将昭通市实验小学周边道路停车秩序相关管理规定提示如下:
1、禁停路段
昭通大道、金鹰大道及省耕公园环湖公路禁止车辆停放。
2、禁停范围
禁止车辆斜向停放、逆向停放、横向停放、靠中心隔离带停放和第三个车道内停放(昭通大道)。
3、时间段
考虑校园周边的特殊性,在以下时段: 7: 00-8: 00、11:00-12: 30、13: 30-14: 30、15: 30-17: 30允许接送学生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4、管理措施
违反上述管理措施的车辆和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贴单、电子监控抓拍)等措施依法实施处罚。
对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执行时间
本提示自2019年5月13日起执行
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太平中队
2019年5月8日
温馨提示:
我中队在以下时段7: 20-7: 45 11: 30-12: 20 13:40-14: 20 16: 05-16: 30 16: 55-17: 20有人执勤,望老师及家长要求学生尽可能在此时段上下学,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
来源/微昭通综合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太平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