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09日07时59分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一辆悬挂云CK5***号小型轿车途径昭鲁城市走廊时触发预警。昭阳区交警二大队民警接收预警指令后,立即出警拦截。
08时10分
民警在凤凰-三甲3公里900米处成功截停云CK5***号小型轿车。经核查,驾驶人房某洋,其驾驶的云CK5***号小型轿车车辆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通过现场询问,车主房某洋对自己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出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的机动车。
交警提示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原标题:「以案说法」昭阳交警快速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来源:昭阳微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