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
“红灯停,绿灯行”人人都知道的生活常识,在斑马线上却体现出了“法不责众”的乱象,随大流的过红灯就像成为生活常态一样了。
中午路过小石桥的十字路口,在等待绿灯的时候,被一波又一波闯红灯的行人给惊呆了。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还有一茬,“傻大胆的”路人,只要看见有一个无视红灯闯斑马线的人,后面就跟着一串串的人,管你红灯绿灯,反正我要走,你就要给我让行。逼着正常通行的车辆停车让路。估计在他们的脑海里“红灯绿灯一起行”才是他们的交通规则,而等待绿灯的人就像“傻子”一样。
ε=(?ο`*)))唉什么时候昭通这些斑马线上的乱象才能少一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