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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彝良这两父子,因为做了这事,悲催了!

  • 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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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5/19 8:04:15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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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0日晚23时,龙海派出所在侦办邰某、张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时,依法对邰某、张某住所进行搜查。搜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张某之父张某堂(男,汉族,53岁,彝良县龙海镇放牛村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并当场从张某堂住所查获疑似改制射钉枪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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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将查获改制射钉枪送昭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定张某堂所持枪支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改制枪支,具有致伤力,张某堂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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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堂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携带、收藏、自制枪支、管制刀具等,都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1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品或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来源:彝良警方 @彝良圈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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